服务对象
发布日期:2009-04-25
金阊区户籍:
社区矫正对象;
社会矛盾纠纷当事人;
享受城市低保和低保边缘的家庭成员;
民政优抚对象;
法律援助对想;
残疾人;
老年人和未成人。
主办单位:
苏州市金阊区民政局
联系电话:
0512-65331193
备案号:
苏ICP备10001804号
开发单位:
苏州市骏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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