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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阊区法律援助中心简介

金阊区法律援助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作为2004年度政府实事工程项目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各有关单位的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以及在区司法局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按照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进行了规范化建设,已于2004年4月28日建成正式投入运行。
中心位于苏州市三香路929号,建筑面积200多平方米,设立了接待候谈大厅、“148”电话值班室和法律法规查阅室、文印室、咨询室、办公室、档案室,并配置了等离子显示器、电子触摸屏、复印机、打印机、电脑、电话、传真等必要的办公用品,安装了最新的法律法规查询系统,同时还专门设计了援助中心的主页,通过虚拟主页实现网上实时查询,以保证群众能够及时了解最新的法律法规。“中心”还制定了案件受理、办案责任、案件质量监督、案件档案管理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为“中心”今后的规范化运作提供了制度保证。
中心目前在辖区5个街道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各个社区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络员,分别与工会、妇联、残联、共青团、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老龄委等联合成立了法律援助维权工作站,与区双拥办共同成立了金阊区维护国防利益及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法律援助中心,基本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三级援助网络体系。
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以后将履行以下主要职能:(1)指导监督全区法律援助站的工作,负责对全区法律援助青年志愿者网络组织协调;(2)受理、审查辖区内法律援助案件或事项,指派有关法律服务机构或人员提供法律援助;(3)开展法律咨询,负责“148”法律咨询热线的接听以及指导来访群众进行法律法规的查询;(4)负责法律援助资金的筹集、使用。
目前中心有工作人员3名,包括主任1名,专职咨询员2名。中心还设有一支法律服务团队,由执业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志愿者共100余人组成,其主要任务是根据中心的指派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中心作为体现区委、区政府“执政为民、善待百姓”的窗口单位,我们坚持以“便民、高效、廉洁、规范”为宗旨,以“亲民为民”为服务理念,以创一流环境、争一流服务为目标,着力在方便群众上想主意、在规范服务上下工夫、在提高效率上做文章,紧紧围绕“平安金阊”创建活动,牢固树立奉献意识、服务意识,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的有序开展。中心的工作受到了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贾午光等上级领导的肯定,先后获得“全国老年维权示范岗”、“苏州市拥军优属先进单位”, “苏州市扶残助残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